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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市住建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
发布日期:2018-07-19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
  


  高温天气来临,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,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,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,近日,菏泽市住建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各施工及有关单位严格现场管理,确保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。
  《通知》规定,要加强对施工现场脚手架、建筑起重机械、模板支撑系统、基坑支护等危险部位、临时用电及施工现场的宿舍、办公用房、仓库、食堂、围墙等临时设施的安全检查,消除事故隐患,对不能保证人身安全的,必须及时撤离人员或予以拆除,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。现场管理人员发现重大险情,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,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。加强对基坑工程的监测,基坑防护必须坚实可靠,排水系统通畅。
  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,做到“三级配电、二级漏电保护”,用电线路必须规范敷设,宿舍内严禁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等。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。严格动火审批制度,电工及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要加强对油漆、氧气瓶、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,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,并与火源及生活区、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,同时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,并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。
  高温期间,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到合理安排工序和工作量,采取“做两头、歇中间”的方法。日最高气温达到40℃以上,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;日最高气温达到37℃以上、40℃以下时,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工人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小时,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,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;日最高气温达到35℃以上、37℃以下时,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,缩短工人连续作业时间,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。
  民工宿舍要保证良好的通风条件,各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饮用水以及绿豆汤、含盐清凉饮料等,发放清凉油、风油精、藿香正气水等预防中暑的药品。做好卫生防疫工作,加强对食堂、食品的卫生管理,保证饮食卫生,避免引发中毒事件。做好应急管理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各级各部门必须健全完善相应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,组织应急演练,落实抢险救灾队伍和物资,抓紧做好应急救援的动员和准备工作。根据灾害预警、天气变化等情况合理安排工期,遇到强风、暴雨等极端天气时,必须及时采取停止施工、撤离人员等措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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